台州黄岩实施三项制度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05.12.2014  22:11

近年来,台州市黄岩区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实施法制副校长制度、菜单式法制教育制度、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有效提高法制教育的工作水平和覆盖面。

一是实施法制副校长制度。实施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由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纪律严明、有较好法律知识水平、热心法制教育的派出所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参与制订法制教育规划,每学期配合学校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学期举办1次以上法制讲座。目前已为全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及乡镇、街道中小学和升格为独立法人代表的完小的72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为55人。同时还为全区19个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面配备法制副园长,实现法制副校长(园长)全覆盖。

二实施菜单式法制教育制度。该区以“讲道德学法律”为主题,挖掘黄岩区法制宣传教育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由法院、公安、交通、教育等9个单位共计27人组成的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每人1-2个专题,共向全区学校推出《110报警基本知识》等32个授课菜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确定1个以上菜单,请讲师团成员进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同时还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等形式,适时调整授课菜单内容,对菜单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动机制。黄岩区里成立以区司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等为责任单位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组,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开展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专题教育。区教育局实施法制教育进课堂,并对全区各校开展法制教育进行督查。公安分局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区司法局、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采取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故事会、模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编写法制教育读本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法制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