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一拆:浙江发展的历史选择与政治担当
2013年初,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三改一拆”行动,即“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拆除违法建筑”。提出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省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是浙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两年多以来,“三改一拆”取得了令人惊喜的巨大成就,为浙江的发展书写了灿烂的篇章。
“三改一拆”:
历史命题与现实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30多年来,也遗留下了许多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并且,随着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乱搭乱建的小作坊、小工厂,以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章建筑也“野蛮生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这样的建筑达数亿平方米。怎样规划与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怎样看待与处理这些违法违章建筑,成为摆在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人民面前的一个严峻考验和重大课题。
经济的转型升级迫切需要“三改一拆”。人多地少是浙江一直以来不可回避的矛盾,土地资源在浙江显得特别金贵。但是,一方面,违法建筑占据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尤其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违法建筑,往往是低小散产业的聚集地,生产要素流动性差,生产集约化程度低,资源无法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大量新的产业投资由于没有宝贵的土地资源而无法落地。所以,经济发展中的“腾笼换鸟”和转型升级,倒逼“三改一拆”行动的实施,否则,浙江的发展已经遇到前所未有的制约与瓶颈。
美丽浙江的建设强烈要求“三改一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宏伟目标。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大量违法违章建筑的存在以及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脏、乱、差”现象,使很多城市出现了大片的破烂棚屋区与雄伟的高楼大厦共同生存,使很多农村出现了“只见新房不见新貌”,“屋内可以穿拖鞋,屋外必须穿套鞋”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城市的入城口,各种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破破烂烂,目不忍睹,严重影响了美丽城乡的面貌,影响了浙江的良好形象。可以说,“三改一拆”是加快建设美丽浙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美丽浙江的必由之路,直接关系到我省城乡面貌的改变和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我省新型城市化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百姓生活的改善热切期盼“三改一拆”。违法违章建筑,很多是随意搭建的,使用的建筑材料易燃易爆,建设又是杂乱无章,没有科学规划,没有必要的消防通道,普遍存在消防安全、居住安全、建筑安全、财产安全等隐患,无法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无法实现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并且,由于旧住宅区、城中村等,大多在城郊结合部,居住成本相对低廉,管理又比较薄弱,往往成为大量流动人口的聚集地,极易产生恶性违法事件,有的甚至藏污纳垢,成为寄生在社会机体上的毒瘤。为此,人民群众殷切地期盼“三改一拆”,提升老百姓的生活品质迫切需要“三改一拆”。
生态环境的保护急迫倒逼“三改一拆”。浙江的自然环境是“七山一水两分田”。浙江因水而生,因水而兴,江南水乡是浙江的金名片。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要了金山银山,却损害了绿水青山。垃圾河、黑臭河到处可见,有的县市区竟然找不到三类以上的水。然而,水环境的问题,表现在河里,根子却在岸上。某地长期生产水晶,沿江河两岸,搭建起近万家小水晶厂,这些没有任何污水处理系统的小作坊,所有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把原本绿波荡漾的江河变成了“牛奶河”、黑臭河。岸上的问题不解决,水里的问题不可能解决好。为此,只有推进“三改一拆”,才能做到“五水共治”。
政府公信力的提升需要“三改一拆”。违法违章建筑不仅影响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也关乎我们党的执政形象。不少地方,一些违法违章建筑长期得不到处理,公然耸立很多年,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许多违法违章建筑,背后有权力、金钱、人情、宗教等背景,处理起来阻力极大,不处理,又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执政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严重危害。因此,推进“三改一拆”是对各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是全面改善党和政府形象的重大行动,也是锻炼培养干部、提升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
“三改一拆”:
丰硕成果与宝贵经验
我省实施“三改一拆”行动以来,两年多的时间,就收获了丰硕的成果,并在“三改一拆”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三改一拆”,拆出了浙江发展的新空间,改出了美丽浙江的新环境,促进了民生的大幅度改善,推动了经济的转型升级,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威信,极大地锻炼培养了浙江的党员干部队伍,有力推进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落实。
一、“三改一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器
据国家统计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浙江省的全面小康实现度2013年已经达到96.8%。我们的实现度越高,实现新的发展难度也越大,越需要我们作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制约是新的发展空间问题,“三改一拆”为解决这个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截至今年4月份,全省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38亿平方米;累计进行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4.02亿平方米。腾出土地65万亩,其中拆出违法占地34万亩,腾出改造用地31万亩。这么多宝贵的土地资源为浙江后续发展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回旋大空间,为浙江再创新辉煌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
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城乡环境面貌的提升。“三改一拆”极大地改变了城乡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特别是列入改造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发生了不可想象的大变化。大批旧住宅区经过改造变成居民的幸福家园;大批旧厂区经过改造变成了文化创意园、科技创新区;大批城中村经过改造变成了美丽的城市花园;大批违法违章建筑被拆除,变成了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和绿地公园。“三改一拆”大大推进了美丽城市、美丽县城、美丽乡镇、美丽村居的建设。有的城中村,原来农居混杂,污水横流,经过对住宅立面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如今清溪潺潺,房屋点缀在秀美湖山之间,成为市民和游客休闲旅游的好去处。
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进一步改善民生。实施“三改一拆”行动以来,全省已改造城中村1.85亿平方米、旧住宅区1.17亿平方米,通过实施科学规划、整体拆迁和环境整治,引导农民住宅集聚改造,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着力改善公共服务,通过美化净化亮化环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通过对道路、管网、线路、公厕、绿化、停车位等方面的全面改造,已经使200多万户百姓受益,使人民群众极大地改善了生活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
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难的是如何进一步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三改一拆”充分体现了撬动经济全局的杠杆作用,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退低效空间、“退二进三”、兼并重组等方式,倒逼产业的转型升级。各地还对拆违形成的区块进行统一规划,与推进“四换三名”、“浙商回归”、“机器换人”等组合拳有机地结合起来,打造产业集聚和高端要素集聚的平台,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大幅度提高用地产出率。实施“三改一拆”以来,全省已经改造旧厂区1亿平方米,以用地零增长实现“空间换地”,推动“腾笼换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新的历史时期,找到了一条集约发展的新路子。
二、“三改一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
“三改一拆”本身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同时,又为深化各项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借鉴。
“三改一拆”着眼于理念思路的改革。始终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拆改结合,相得益彰。通过拆,消除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等隐患;通过改,消除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改出美好生活;通过拆后土地高效利用,科学规划,精心安排,优先用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同时,注重将“三改一拆”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作用,从“三改一拆”中找到经济转型的路子,找到美丽城乡建设的途径,找到改善百姓民生的平台。
“三改一拆”着眼于管理体制的改革。我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置率先实现三个突破:确立了“即查即拆”制度,破解了过去发现违法建筑后拆除的程序繁琐、过程臃长,使政府的公信力严重缺失的难题,让违法违章建筑随查随拆,较好地处理了依法行政与工作推进的矛盾;确立了乡镇街道的实施主体地位,破解了“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难题,明确了乡镇、街道的主管责任、日常巡查责任,以及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强制权,把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权力直接放在一线;明确了违法建筑拆除的执法程序,规范了违法建筑的强拆条件、救济途径、拆除依据和拆除程序,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改一拆”着眼于工作方法的改革。全省各地建立健全了领导联系督导、部门与联系乡镇街道捆绑考核、排名通报、约谈问责、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重大违建挂牌销号等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月排名、季交流、半年通报、年度总结,形成比学赶超的浓烈氛围。在“三改一拆”的实践中还十分重视舆论先行,“摄像机赛过推土机,笔头胜过榔头”。各地报纸、电视、广播和新闻网站都开辟了“三改一拆”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定期公布违建“黑名单”和各责任主体考核排名,树立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努力形成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政府监督互为补充、互为支持的监督氛围。
“三改一拆”着眼于长效机制的改革。既抓短期集中整治,更抓长期有效管控;既治标,更治本。在通过三年时间即将圆满完成“三改一拆”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创建“无违建县(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以形成长效机制,让“三改一拆”的成果更加长期地造福于浙江人民。
三、“三改一拆”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
我省在“三改一拆”中,充分体现了立法先行,依法治理的理念与要求。在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将其纳入法治浙江建设中进行总体谋划。“三改一拆”从本质上说,是落实《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执法大行动。并且,“三改一拆”行动开展之初,就着手进行深入的立法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人大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省政府同步制定下发《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全省各地也制订了相关配套政策和分类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对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各地还建立了“三改一拆”制度体系,建立基层综合执法机制、监督举报机制、网格巡查机制、社会承诺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日常监管机制等,大大推进了我省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的法律法规建设。
“三改一拆”的实践成了全省人民普法大行动。“三改一拆”的每一天都成了法治教育的普法日,每一次行动都成了生动的普法教育,每一项成果都增强了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三改一拆”实践中,人们学到了法律法规的权威,学到了尊法守法的自觉,学到了公民的法律监督意识。
“三改一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无论违法违章建筑涉及怎样的权力背景,人情背景、宗教背景、金钱背景、都一视同仁。许多地方还提出以“六先拆”带动“违必拆”,先行拆除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财政供养人员的违章建筑,以及妨碍公共利益的大型、典型违法建筑。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解决了一大批多年想解决又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拆出了公平,改出了正义,极大地增强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四、“三改一拆”是党员干部比学赶超的大舞台
“三改一拆”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的大检验,是广大党员干部比学赶超的大舞台。
在“三改一拆”中,充分展示了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拆违是天下第一难,是一场与既得利益面对面的较量,是对旧习惯、旧势力的直接斗争。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以对大局、对未来、对群众负责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开展工作,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把这项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三改一拆”中,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充分彰显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发动群众,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农村建立一户一档,城市建立一幢一档,确保违法建筑与合法建筑底数清楚。对于排摸出来的违法建筑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于群众一时不理解、不支持的,一次又一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在“三改一拆”中,党员干部在实践中经受了锻炼、得到了考验。一大批政治过硬、能驾驭全局、敢抓敢管、勇往直前、富有团队精神、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的“狮子型”干部茁壮成长。各地还注意把后备干部、年轻干部选派到“三改一拆”一线,在前沿阵地攻坚克难增强才干,在困难面前锤炼精气神。尤其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主体作用,做到工作重心下移、执法力量靠前、服务指导到位。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大增强。
在“三改一拆”中,健全和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四套班子齐心抓、分管领导着力抓、相关部门合力抓、全社会共同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汇聚了“三改一拆”的强大力量。
在“三改一拆”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如果有违建带头拆除;发现党员干部有违法违章建筑没有及时处理的,严肃问责处置。并且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三改一拆”:
共同事业与凝聚力量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的诗句总让人热泪盈眶。作为浙江人,我们总是希望浙江到处是绿水青山,到处是美丽城乡,到处是美好生活。谁都不愿意看到,到处是垃圾污水,到处是乱搭乱建,到处是破破烂烂。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浙江人民的美好向往。“三改一拆”,就是实现这一美好向往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浙江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也需要浙江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
参与和支持需要的是强烈的责任心和认同感。实施“三改一拆”以来,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这项浙江人共同的事业之中。很多违法违章建筑是老百姓自己拆除的,很多违法违章建筑是老百姓发现并举报的,很多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过程中是老百姓自发组织监督的,很多“三改一拆”工作中的金点子是老百姓提出的。据统计,全省拆违工作中有90%以上是老百姓自行拆除或帮助拆除的,这不仅节省了拆违成本,也极有效地化解了一些矛盾冲突。可以说,“三改一拆”取得今天的巨大成就,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当前,我们要巩固“三改一拆”的成果,在全省创建“无违建县”。2015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实施“创无违建县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拆后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全面推进违法建筑防控治理体系的建设,实现长治久安。实现新的目标任务同样需要浙江人民的责任心和认同感,需要广泛的参与和各方的支持。
参与和支持需要的是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守法行为。法律是做任何事的底线,也是建设美丽浙江的“尚方宝剑”。要充分了解《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建设任何项目时,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自行拆除。发现违法违章建筑,要尽到一位公民的监督义务,以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为建设美丽浙江作一份贡献。
参与和支持需要的是积极的志愿行动。在“五水共治”中,对于河道的日常监督,浙江数万名“河长”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在“三改一拆”工作中,一些地方也开始探索“民间路长”,招募志愿者,监督道路及其两旁的日常情况。任何一件事,真正要办好,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最不可缺少的,也是最有力量的。要进一步发动和依靠群众,特别是更加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以他们的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三改一拆”的良好态势和长效机制。钱塘江排山倒海的大潮,是靠一滴滴水组成的。每一个浙江人的微薄之力,汇聚起来将是不可阻挡的巨大力量。
【作者为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