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江三成商品抽查不合格 已拆封商品也能无理由退
浙江在线杭州3月12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胡昊 编辑/沈正玺) 今天上午,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联合召开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上宣布,省12315指挥中心正式启用,并通报了2014年浙江工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
抽查 9493批次商品
合格率不到七成
在2014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的9493批次质量抽检,合格率只有66.7%。流通领域商品包括服装鞋帽、儿童妇女用品、家用电子电器、黄金珠宝、家装建材、配装眼镜、汽车配件、车用油品等。
整体来看,电冰箱、空调、热水器、燃气灶具、电视机、计算机等大件耐用消费品及农资产品质量状况稳定,合格率较高。
服装及床上用品合格率在70%左右,主要是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不达标,个别服装甲醛含量超标。抽检还发现,商场、专卖店的服装合格率明显高于超市的服装。
鞋类商品的总体合格率偏低,主要是鞋的勾心指标不达标。勾心是安装在皮鞋外底与内中底之间的关键部件,起着保持鞋底弧度和稳定的作用,尤其是女士高跟鞋。有的鞋企使用廉价钢勾心,没有选择优质的弹簧钢材料,导致勾心尺寸、硬度、纵向刚度等项目不合格。
儿童用品包括儿童服装、儿童洗护用品、儿童文具、儿童玩具,总体合格率在75%左右。其中儿童洗护用品主要发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固体胶发现甲醛超标,削铅笔刀发现重金属超标。益智玩具质量状况较好,抽检商品全部合格。
手机不合格率较高。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电池热冲击指标(电池热冲击指标:将电池放置热箱中以5℃±2℃/分钟的速率升至150℃±2℃并保温30分钟,电池不应爆炸起火或漏液,属于国家强制性安全性指标)不达标。
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率较高。按照国家规定,整车质量不得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但因为需求和标准有较大差距,导致市场上流通的电动自行车大多不符合国家标准。
黄金珠宝的主要问题是标签不符合要求。按照我省地方标准,5000元以上的单件珠宝玉石饰品要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鉴定证书”,抽检中发现一些产品并没有鉴定证书。
家装建材商品的合格率维持在74%左右,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浴霸的外部用导线接线端子和接地保护不达标,节能灯功率和能效等级不达标,内墙涂料耐洗刷性不达标,强化地板表面耐磨不达标,电工套管抗压性能不达标,PVC-U排水管拉伸屈服强度不达标。
车用油品质量相对稳定,合格率在90%以上,其中城区加油站合格率明显高于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加油站,不合格指标主要是硫含量超标。硫超标容易腐蚀汽车发动机并污染大气。目前,杭嘉湖地区已经供应国五标准汽油,今年年底前,全省其他地方也将全面供应这个标准的汽油。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解读:
请善意行使“7天无理由退货”权
今天上午的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上,省工商部门还对国家工商总局在1月5日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一些要点进行解读,比如到底什么样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不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什么情况
新的《处罚办法》意味着,今后的消费纠纷的处理要从以“调处为主”转向“调处和查处并重”,确属经营者责任又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以及消费纠纷中经营者存在违反工商法规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要转入案件查处程序,避免仅靠调解而出现久调不决现象。
在责任明确、前提明确的情况下,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15日内经营者拒不履行义务的,就算构成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要依法受到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今后向经营者提出要求时,要作好记录或保留证据,以便计算时间。
如果不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也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商品而拒绝退货”,因为很多商品如果不拆封,消费者就无法全面检视商品是否和当初网页上宣传、电视上画面、电话推销中描述相一致,也没有办法行使7天后悔权。
但与此同时,经营者有权依法设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即使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回的商品也应当保持完好。如果发现退回的商品出现缺失、污损等不完好现象,经营者有权予以拒绝。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善意行使“7天无理由退货”权。
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包括: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省12315指挥中心可以远程连线处理投诉
今天上午成立的省12315指挥中心已经和省内各投诉举报中心,以及大型商超、电商平台、景区等消费者集聚购物场所联网,实现远程连线处理投诉,并通过大数据整合了解最新消费方向和动态,研判重点投诉领域,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工商部门还锁定了2015年消费维权的5大重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新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今年浙江工商部门将提高消费维权的刚性,集中调处一批典型消费投诉、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抽检一批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企业。
工商部门今年还将开展各类消费维权系列专项行动,比如,以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红盾护航”专项行动;以规范公用企业服务、汽车维修和预付式消费为重点的服务领域维权专项行动;以霸王条款为重点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以互联网新媒体为重点的虚假广告专项整治;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等。
今年开始,工商部门还将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要求经营者自律,鼓励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就地化解。
今年的消费义工、消协组织和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将联合起来,进一步发挥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引导、商品服务监督、消费纠纷调解、公益诉讼等功能,并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通过企业和个人信用公示推动社会监督,让诚信经营者获得更多激励,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逐步实现“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者参与”的良性发展。
在新《消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工商部门还将从立法上、机制上解决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