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以“一二三”工作载体为抓手 高效推进中介机构规范管理

20.04.2015  19:23

  2014年以来,绍兴市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在深化中介机构改革、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方面基本形成“一二三”工作载体,在全省率先实现“中介超市”全覆盖,并在规范管理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组建一个平台,实现“中介超市”全覆盖。2014年初,绍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广柯桥区“中介超市”做法,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100多家中介机构名称、地点、联系电话、资质等情况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张贴公布,初步完成挂牌入驻工作。通过2个月试运行,市“中介超市”于9月份正式运行。截止目前,已有项目申请报告、环评、水保等12类共151家中介机构挂牌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入驻机构一律实行“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统一规范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据统计,已登记备案的11家中介机构113个中介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再提速28%。与此同时,各区、县(市)也根据地方实际以挂牌或设置窗口两种形式建立了涉企投资项目“中介超市”,其中上虞区入驻115家、诸暨市入驻115家、嵊州市入驻122家、新昌县入驻105家,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中介超市”全覆盖。

  二是出台两项办法,确立规范管理体制。在积极筹备建立“中介超市”同时,市发改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又抓紧起草了“中介超市”建设管理和考评的相关制度办法。7月初,市府办印发《关于做好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建立 “中介超市”建设管理的相关体制机制。8月下旬,三部门联合行文,出台《入驻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中介机构考评办法(试行)》,对入驻中介机构的办件管理、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实施考评。

  三是开展三项督查,确保改革执行到位。一是对各区、县(市)“中介超市”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14年7月,市发改委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诸暨市、嵊州市“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两市都按要求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了入驻工作,同时强化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引进。二是对市本级“中介超市”建设情况开展督查。2015年1月,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和市纪委(监察局)专项督查市本级“中介超市”建设工作,通过座谈和现场抽查方式,听取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管职能执行情况和相关制度建立情况,并从相关部门窗口日常办件中抽查有中介前置要求的审批事项。三是开展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专项检查。根据市领导意见,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15年3月4日—24日开展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专项检查,在91家中介机构(市内46家、市外45家)自查基础上,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分组对其中15家中介机构的经营业务、资质、收费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涉及咨询设计、建筑工程检测、消防检测等13类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