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独山港分局“三个抓好”积极探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03.11.2016  02:36


  今年以来,平湖独山港分局将维护消费安全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辖区消费现状,采取有效的措施,着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率,开创了消费维权新局面。

  一、抓好消费争议快速解决通道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和效率,分局在辖区的企业和商家内大力推进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建设,督促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企业和商家能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建立相应工作制度,主动与消费者和解消费争议,保障消费投诉能够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解,缩短解决时间,降低维权成本。

  二、抓好消费维权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分局 一方面 在辖区内探索构建消费环节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即商家向消保委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时,如经认定责任在商家一方,则可先行支取保证金给消费者。通过近半年的实行情况看,效果显著,实行“先行赔付”机制的商家实现了零投诉; 另一方面 是建立事前规范机制,分局结合季节需要和节假日特点,加强对相关商超、企业的事前走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打好“预防针”。通过这两个机制地不断完善,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消费投诉数量有了显著下降。

  三、抓好基层维权队伍素质优化提升。一是 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做到真正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快速理清纠纷责任,依法进行调解,维权结果得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服; 二是 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保证维权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做到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廉洁高效,增强消费维权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