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中介代理公示虚假年报被处罚了!

25.01.2019  11:22

  1月18日,台州市某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因代理公示虚假年报,被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提供代理台州市黄岩某酒店2016年度年报公示服务时,未核查酒店的实际情况,在填报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营业总收入260,000.00元、利润总额10,400.00 0元、净利润9,360.00元,而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该酒店实际亏损100多万元,年报公示数据与实际明显不符,企业因虚假公示年报信息,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然而,在2017年度的年报中,该中介机构仍旧我行我素,填写的年报信息,营业总收入180万元、利润总额180万元,竟然无一分成本。台州市黄岩XX大酒店负责人接受调查时表示,只要脑子正常的人想想,这数据都不正常,实际上该酒店在2017年度经营了8个月,亏损80多万元。
  此外,当事人提供代理台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度年报公示服务时,未经询问与核实企业经营情况,把实际从事多个网络平台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作为停业进行申报,涉及营业总收入等财务数据均为0。
  根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第三条规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认证、鉴定、鉴证、评估、会计、审计、代理、经纪、信息技术服务等中介服务的营利性组织。该局认为,当事人受企业委托为企业代报年报的行为,符合《办法》对中介机构的认定。当事人在为上述两家被代理企业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报告时,未核实企业的真实情况,就以零数据的方式进行申报并公示,该行为属于《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2017年度年报双随机抽查中,该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查处中介机构代理公示虚假年报违法行为,共立案调查6起,另对10家虚假公示年报涉事企业,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