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首用“慧证”提取证据,破解网络取证难题

17.01.2018  12:25

  2018年1月初,玉环在办理某网售不合格商品案件中,为提取电子数据证据向台州市网络市场监测及电子数据鉴定中心申请“商品页面电子数据留证”。该鉴定中心出具《电子数据提取报告》,成为案件核心证据材料。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
  2017年度,该局共办理网络案件59件,其中将电子数据转换为书证或其它证据种类32件,使用电子数据取证案件27件,主动提取电子证据案件15件。该局主要依靠发函协查、屏幕录像、第三方公证等方式取证,这些取证方式存在证据效力待定、取证耗时过多、费用较高、操作难度大等问题,致使基层主动使用电子数据取证意愿低。该局首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慧证”电子数据勘验平台,实现“一键取证”,破解了网络案件取证难题。
   一是以简御繁,电子取证进入“一键式”时代。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慧证平台”,执法人员使用手机微信登入,并上传执法证照。发现可疑案源,执法人员只需输入目标网址即可进行电子数据留证和提取,全程仅需几十秒,执法人员如对电子取证不熟悉,也只需向局网监或稽查科室申请即可。而在此之前,执法人员如不申请公证取证,则需使用网络屏幕刻入方式取证,不仅对工作人员操作要求较高,而且取证耗时超过一小时。
   二是高效权威,基层取证“看齐”司法证据。 慧证平台”出具的证据形式为《电子数据提取报告》或《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取证出证规则采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出具报告直接具备公证效果,且主要流程均体现在报告中。本案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部分信息如销量、好评、商品介绍等内容已修改,但全程化的留证后,当事人在报告前如实交代违法事实。
   三是定分止争,基层取证程序化。 目前,关于电子数据取证在执法实务和理论存在多种声音,如该局使用现场光盘刻入、屏幕录像、全程视频录制、第三方截图、第三方软件提取等方式主动提取电子数据,因无标准化流程,部分案件取证过程存在瑕疵。慧证平台开放后,基层将统一对电子数据取证的理解,以程序代替相对任意的取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