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检察长在三门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22.10.2014  19:30

陈云龙检察长(右二)参观三门县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

陈云龙检察长(中)参观“海天清风”警示教育中心

陈云龙检察长(前排右一)旁听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

  浙江检察网三门讯 10月17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一行来到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该院“阳光检察”工作和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机制的探索工作。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君、三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文英等陪同调研。
  在三门县院阳光检务大厅,陈云龙检察长在详细了解大厅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后指出,该院以“公开、便民、高效、监督”为理念,以“阳光检务”为切入点,通过创立集检务公开、便民服务、案件管理和自我防控的“四位一体”检务大厅,有力推动了检察职权行使的透明化、规范化和优质化,工作做得细致、到位、规范。在视察三门县院“海天清风”警示教育中心的过程中,陈云龙检察长肯定了该院在构建全县职务犯罪预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中所做的努力,并对该院警示教育中心的建设运行给予了高度评价。
  随后,陈云龙检察长对三门县院关于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机制的探索工作进行了重点调研。在实地查看该院检察审查厅并观摩旁听了一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的全过程后,陈云龙检察长又认真听取了三门县院关于该项工作的专题汇报。在汇报会上,陈云龙检察长指出,三门县院建设庄严肃穆的检察审查厅,探索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机制,具有首创意义。通过该项工作机制在检察环节以完全公开透明的方式办理相关案件,使人民群众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有序参与、监督检察权的运行过程,能够有效化解各类涉检矛盾纠纷,体现了三门县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检察工作的决心,也彰显了检察机关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他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完善该项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检察办案精细化、规范化和阳光化,为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广积累经验。
  在三门期间,陈云龙检察长还走访了当地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并与代表就新时期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