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6.12.2019  20: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省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我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于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全省各地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专项检查,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是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最关键环节来抓,及时发布禁火令,国庆前先后有33个县(市、区)发布禁火令或禁火通告,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把林区旅游、农事活动等野外用火作为防范重点,全面发动乡镇、村干部、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员,增设临时检查站,增加临时巡查人员,加大巡山管护密度,确保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二是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题宣传活动,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以普及扑火安全和应急避险等知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等规定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的浓厚氛围,目前已开展35700余次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市、县、乡、村四级开展了深入检查,从责任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火源管理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四个方面进行督导,通过检查督导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层层传导、层层压实。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2876组12941人,查出问题2654个,发出整改通知951个,已整改到位2552个。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目前已出动民警11537人次、行政执法人员21848人次,查处刑事案件11起(已破案8起,抓获7人)、行政案件88起,处罚31人次,收缴罚款6.73万元,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