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协作会议在沪召开

09.09.2019  19:42

  9月4日至5日,长三角地区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协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由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持召开,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城建环资委、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省级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三省一市人大代表联合调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环境协同治理情况,听取三省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开展协同治理及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等相关情况的专题介绍,交流三省一市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并签署协作协议。

  会议指出,三省一市人大城建环资系统要加强立法工作协同,在对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现有地方性法规作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在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加强区域间信息沟通。要强化监督工作联动,围绕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相关监督事项,积极加强四地人大的协调合作,通过联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监督或专题调研,共同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联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围绕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重点议题和关键工作,通过协同组织四地全国人大代表或省级人大代表开展联动视察、联合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联动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共同研究确定某些宣传主题,组织或协调媒体记者进行联动采访报道,营造区域一体协作氛围,共同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长三角地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协作意识。要联动开展理论研究,每年共同确定若干重点项目,开展联合研究和理论研讨,推动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务创新,不断提升人大履职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实效。

  李学忠指出,治水、治气都是长期的、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长三角人大环资系统的工作协作尤为重要。本次会议是一个很好的起点,翻开了四省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加强合作、共同促进一体化发展的新篇章。下一步,建议在年度的工作协作安排上,要紧扣《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动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来实施城建环资工作;在工作协作重点上,要突出关注推动政府协同治理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创新协作方式上,要注重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等作用,助推工作协作的实施。

  会议还安排考察了上海中心大厦、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和黄浦江杨浦、虹口段沿岸公共空间贯通开放情况。

  浙江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施利民、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徐纪平、环资委委员唐睿康、黄世昌,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戴均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