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将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清理整顿活动

07.05.2015  19:15

  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活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办护字[2015]43号)等文件精神,仙居县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

  此次清理整顿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县政府办事大厅林业窗口、林政、森林公安等单位将联合开展工作,对依法获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养殖条件、技术能力、经费保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尤其是要责成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野生动物安全和公众卫生安全。二是对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核准证》后一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注销。三是对存在野生动物与观众近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不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责令其停止该类活动,并限期整改。(仙居县林业特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