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推广杭州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监管工作

13.08.2018  11:30

  截至目前,杭州市区范围内,共有92宗地块出现竞拍自持比例,合计自持面积达191万平方米,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简报第27期以《杭州市对自持商品房屋租赁实行全流程监管》为题,对杭州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给予肯定。《简报》详细介绍了在实施自持商品房屋全流程监管中的明确竞地规则、强化方案联审、落实房源建设、统一租赁管理和规范租赁行为等五项具体做法,并肯定了杭州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在探索多元化租赁用地供应、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
  一是明确竞地规则,将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作为土地招拍挂文件附件,提出竞自持涉宅用地上的项目,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为住宅;二是强化方案联审,住保房管部门参与设计文件联审,重点审查同步设计开发、套型面积比例、相对集中布局、面积足额配置等情况;三是落实房源建设,在预售许可或销售备案时,要求自持商品房屋建设进度应达到50%,对于分期开发的首期,应落实地块全部自持商品房屋;四是统一租赁管理,要求企业在竣工验收前,一次性将自持商品房屋纳入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并接受租赁预登记,租金确定后 1 年内不得上调;五是规范租赁行为,要求企业在不动产登记后1个月内,对外公开租赁并网签备案。强调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