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四部委(局)发布第一批通用航空示范工程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5.11.2016  21:3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加快培育通用航空市场,释放市场潜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体育总局、旅游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363号),推出了通用航空第一批示范工程,包括10项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示范工程、16项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和15项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工程,我省杭州市千岛湖旅游区、新昌县天姥山旅游区被列为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奉化市阳光海湾航空飞行营地和建德市寿昌镇航空飞行营地被列为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工程。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将对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用地保障和资金补助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