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非法狩猎、出售野生石蛙案件

30.08.2017  12:24

  时下正值石蛙外出觅食长肥膘的时节,也是最容易被猎捕的季节。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非法狩猎、出售野生石蛙,严重破坏野生石蛙种群繁衍和生态平衡。为此,景宁县森林公安局重拳出击,连续破获多起非法猎捕、出售野生石蛙案件。

              7月29日上午,该局接到报警,称秋炉乡坑边村有人电石蛙。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缴获石蛙65只,扣押了电捕工具,并对捕获的石蛙进行编号拍照取证。30日上午联合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将石蛙全部送回抓捕地原地放生。目前,电捕石蛙的当事人苏某某和沈某某已被该局控制,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8月8日上午,该局接到报警,称在泰顺县至龙泉市的客运班车上托运有野生动物。该局立即组织民警到该班车的必经之地—景宁县高速路口进行拦截。拦截后,在该班车的后备储货箱中,发现有两只封装好的泡沫箱里面全都是活体石蛙。据司机黄师傅交代,这两只泡沫箱货物是泰顺县的张某某托运来带到龙泉市的。居于黄师傅不知实情,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随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泰顺县,在泰顺县森林公安局的配合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和教育,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理。

  为维护好生态平衡,构建起良好的生态环境。下步,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对非法猎捕、收购、经营、出售野生动物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