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期间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30.08.2017  00:31

 

为确保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期间(9月3日至16日)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9月1日至16日期间调整部分道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2日22时起至9月3日晚开幕式结束,黄龙路、曙光路、求是路、玉古路、天目山路(均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以内的黄龙体育中心各通道、环道禁止机动车驶入(持有学生运动会专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9月1日至8日,每日7时至19时,滨文路(浦沿路至火炬大道段)禁止一切载货汽车通行;19时至次日7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9月1日至16日,仓兴街、良睦路(文一西路以北段)、高教路(文一西路以北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四、9月2日至16日,花蒋路(五常港路至余杭塘路段)、紫荆花北路(余杭塘路至石祥路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美院北街、美院南街、象山路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9月2日至16日,德胜路、6号路、文渊路、之江东路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德胜路、文津路)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六、9月3日至16日,每日7时起至19时,东教路(绍兴路至湖州街段)、湖州街(沈半路至茶汤路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七、9月5日至16日,学知路(弘慧路至耕文路段)、高新三路(鸿达路至学知路段)、耕文路(学知路至钱塘江段)、弘慧路(通惠北路至钱宁线)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按照现场民警指挥和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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