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15.12.2014  15:33
 12月1日上午10时许,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将全省首张“三证合一”执照交到沈阳地铁兴华地下商业街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中,标志着辽宁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正式拉开序幕。
  获得辽宁省首张“三证合一”证照的企业负责人宋林林表示,办一个公司就像养一个孩子,而营业执照就相当于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前办理执照往往要等几个月。现在手续简化了、办事效率高了,1周左右就能拿到证照,企业可以省下更多的精力去做好经营。

前期准备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辽宁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顶层制度设计,“三证合一”缩短了办理时限,推进了登记制度便利化,促进了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沈阳市铁西区是老工业基地,也是辽宁省“三证合一”工作的试点单位。为了“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铁西区委书记阎秉哲、区长程晓龙多次过问此项工作,并提出为改革保驾护航的要求。
  今年10月14日,铁西区常务副区长刘树敏主持召集铁西区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务服务中心及分管上述部门的副区长,召开铁西区“三证合一”工作部署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关于“三证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详细部署了以铁西区工商局牵头开展“三证合一”工作试点,由铁西区李景祥副区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31日前完成准备工作,12月1日开始正式试点。李景祥副区长先后两次组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召开落实“三证合一”工作调度会,部署由工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筹备先期工作。
  铁西区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牵头的“三证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三证合一”的前期工作准备,从机关抽调行政人员充实政务服务中心,为“三证合一”工作配备了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设备。组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细化“三证合一”工作流程、操作办法和办结时限,达到“一窗受理、联动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发照”。

三证合一”现6大成效

  据辽宁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三证合一”改革成效主要有6个方面。
  一是一个窗口办理。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政务服务中心的三到四个业务窗口。改革后,企业只须到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个业务窗口即可,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理成本。
  二是一套材料申报。改革前,对相同的申请材料,比如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等,需要企业分别向工商、质监、税务部门重复提交。改革后,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同的申请材料,提交一份即可。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对工商、质监、税务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改革前,需要各自审查把关;改革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通过业务平台,由工商部门将审查结果共享给质监、税务部门。
  四是改革红利最大化。此次改革,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同时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有效期限制度和收费制度。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
  五是实现了监管有效衔接。其一,实行信息共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的同时,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共享给国税、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其二,实行信用惩戒。对税务部门认定的非正常户纳税人,工商部门督促企业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后,再予核准变更登记。其三,实行联动监管。工商部门将吊销、注销企业信息共享给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注销登记。其四,严格市场退出。对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六是“三证合一”之后,设立登记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成8个工作日,缩短了工作时限,今后将力争再压缩2至3个工作日,达到5至6个工作日完成登记。

8项要求提供切实保障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和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在此次首张“三证合一”证照成功发放前,根据《沈阳市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沈阳市对此次改革的工作任务提出8项要求。
  沈阳市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时,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在沈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同时在同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由沈阳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确定进驻沈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的具体登记事权,确定具体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工作人员名单;确保网络连通顺畅,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专网或互联网出口,实现与辽宁省“三证合一”综合登记业务平台的连通;提供相关设备,沈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保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登记窗口需要的相应设备;制定完善企业“三证合一”办事指南、登记补充信息表、提交材料清单、工作流程等相关材料;组织开展好“三证合一”综合登记业务系统操作培训等。
  12月1日,辽宁省鞍山市副市长秦国夫在鞍山市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向鞍山燕丽美业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三证合一”执照,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公共服务中心也为朝阳兴辉经贸有限公司颁发了“三证合一”执照。
  辽宁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本月首先在沈阳市、鞍山市、朝阳市开展先行试点,2015年3月将在全省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