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西班牙领保险金要单身证明 民政部已停开

23.02.2016  14:22

去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通知,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已婚证明”。近日,因为一些国外的保险事宜,读者柳先生却必须提供一份单身证明。他该怎么办?

只有单身才能领保险金

却没法证明自己“”着

柳先生是温州瓯海南白象人。2008年,柳先生的妻子因为车祸不幸在西班牙去世。事后柳先生和他的女儿每年都可以在西班牙的某保险公司得到一笔保险金,但前提是,柳先生必须保持单身。柳先生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他每年都会回国办理无婚姻登记的公证。前段时间,柳先生再去办理单身公证时,他却遇到了麻烦。

原来,2015年8月27日下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个别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奈之下,公证部门只得让当事人自己声明,在对该声明进行核查后,再到民政部门盖章。但是,柳先生说,民政部门还是不给盖章,“因为盖了章相当于又出了一份‘单身证明’”。

民政部门要求出具公函

公证处只能提供介绍信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陪同柳先生来到温州市中诚公证处。该公证处主任陈长胜告诉记者,去年8月民政部的《通知》下发以后,除个别国家以外,不再向大多数国家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西班牙不在出具之列”。

据了解,去年以来,很多市民都遇到了类似问题,导致单身公证一时间无法办理。

陈长胜告诉记者,公证处也提出由当事人发表声明,再由公证处进行核查,“问题是这毕竟是未婚证明,我们要去民政部门核实当事人是不是有婚姻登记,然而,民政局就是不让核实,叫我们一定要发函过去。

据介绍,公证部门进行调查通常都会出具一份《浙江省公证调查专用介绍信》,但从未出具过公函。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瓯海区婚姻登记中心。

瓯海区婚姻登记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如相关部门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为了两部门之间做好沟通协调,记者又来到了瓯海区民政局。该局党组成员李昌磊告诉记者,目前系统对外查询端口还没有开设,部门间只能以公函往来的方式去执行。“如果对方是以介绍信过来,我们以什么给你呢?怎么回复呢?我们直接把单身证明打出去,就是违反民政部规定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有公证部门发来公函,他们才能以公函回复的方式予以答复,并盖上公章。这样既正式,又不违规。

民政部门表示,由于全国各省婚姻登记系统不联网,单身证明其实并不能证明持有者单身,只能证明其在户籍所在省份没有婚姻登记记录。

据了解,等待民政系统对外信息核对端口正式开放,相关单位即可通过端口查看信息,公证部门也就可以直接出具公证了。不过,目前端口未开,除了公函,暂时没有其它办法。

随后记者又回到了温州市中诚公证处,并将所需公函的样式交给该公证处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民政部门的说法表示理解,今后会按照双方各自的要求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