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召开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文件精神解读会

18.01.2018  17:32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民警对深化执法权限改革的认识,淳安县森林公安局日前组织召开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文件精神解读会议,特别邀请了浙江省森林公安局治安科杨陈青同志前来授课,该局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

  杨陈青就当前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改革的背景、意义以及全国、浙江省森林公安执法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他指出,落实执法权限是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管辖制度与办案衔接机制,实行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提升侦查专业化水平。公安部、国家林业局等8部委也印发《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权和治安处罚权”。接着他着重就我省目前出台的关于森林公安执法权限改革的文件主要精神,从管理体制和职责、刑事案件办理权限、级别管辖、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羁押场所以及治安案件办理权限、行政拘留执行场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做了深入解读。会上还就当前如何抓好落实抓紧启动改革等事宜作了简要说明,对当前存在的困难也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

  在会议小结上,该局负责人就当前如何抓好落实执法权限工作提出了要求。当前全体民警要克服畏难情绪,森林公安作为相对独立的一支专业警种,执法权限不落实,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也无从谈起,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在各警种的影响力就会大大降低。要转变思路、主动作为、集中精力,强势推进执法权限改革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是森林公安权责回归到相统一,是执法程序运行的相对独立,必须要坚持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和县公安局的关系要更紧密,要多请示汇报,主动融入地方公安,主动接受监督。要切实担起责任,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各项改革工作要求,找差距、补短板,以更大力度、更加主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更好地履行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安全、林区治安稳定的职责,为“康美千岛湖”建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