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赴宁波、舟山调研统计法治和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29.08.2017  12:31

  8月7-11日,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川率队赴舟山、宁波调研统计法治和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调研组分别听取了舟山市和宁波市及岱山县、余姚市的统计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围绕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矛盾,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表现形式及防范的对策措施,统计人员的在线教育培训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金川充分肯定了宁波、舟山两市统计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始终把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围绕调查、报告、监督、服务四个基本任务展开统计工作,综合运用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四项指标来衡量统计质量,畅通网上直报、直接调查、部门提供三条途径,处理好服从上级、指导部门、保障政府、服务大众四个关系,解决应统尽统和防范统计造假两大难题,确立求实的态度、服从不迎合的态度、只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不对数据高低负责的态度,努力抓好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培训、基本保障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要突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 普法宣传要针对不同对象各有侧重。对领导干部要“”,统计局主要领导要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解统计法,也可以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等宣讲统计法,让领导干部了解熟悉统计法;对统计人员要“”,政府统计人员要通过考试,熟记统计法;对统计调查对象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技能;对社会公众要“”,要用群众的语言,编写宣传标语,创作微电影、动漫、宣传板画等,广泛宣传统计法,营造良好统计氛围。执法检查要多方式并用。把工作检查、专项核查、随机抽查、统计巡查有机结合起来,扩大检查面,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及时查实违法违纪案件,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有效落实。统计处罚要严肃认真不讲情面。要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做到裁量准确、一视同仁、处理到位,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要持续抓好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重点放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上。充分利用好网上在线教育这个平台,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期分批做好培训工作,结合统计调查表填报做好短期培训。 

  调研组还实地走访了浙江金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统计数据搜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调研期间,舟山市常务副市长周伟江、余姚市常务副市长李森苗会见调研组。岱山县常务副县长张军海,宁波市、舟山市、余姚市、岱山县统计局领导,省局政法处和统计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