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三个支持”推进海岛乡村振兴

17.10.2018  13:25


一是支持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将菜篮子、畜牧业、特色农业等政策整合为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市级财政每年至少安排2000万元补助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支持农业强基固本和提质增效。目前已先后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3个、现代农业特色精品园8个,农业空间布局逐步形成,绿色、生态、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和供给明显增加。

二是支持农村绿色发展,促进农村生态宜居。加大市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每年安排1.8亿元用于“美丽海岛建设”“森林舟山创建”“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助推渔农村综合环境优化。截至目前,296个渔农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92个渔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100个“美丽海岛”精品(特色)社区(村)成功创建,渔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不断提升,人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支持农民脱贫增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引导、扶持渔农民发展美丽农业和渔农村二三产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渔农民素质提升、低收入渔农户脱贫增收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该市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