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改革背景下土地权益与农民永久性迁移分析——来自浙江4个县市4个行政村的实证

07.09.2019  18:21

    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金细簪等在《人口学刊》2019年第5期刊文指出:既有研究论证了农民的非永久迁移是户籍制度以及农村土地制度造成的不正常现象。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一旦这些制度被完善,这种非永久人口迁移就将被永久迁移取代?本文基于浙江省4个县市4个行政村的家庭普查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在户籍、土地“三权”改革制度背景下,农民永久性迁移意愿及土地权益对其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农民对于举家永久性迁移定居城镇的总体意愿并不强烈,进城落户后普遍选择继续保留“三权”。进一步探究具体的土地权益因素影响及机制发现:三权制度改革对农民的永久性迁移意愿产生显著影响;现阶段土地禀赋对农民进城落户意愿具有负向影响;土地流转不直接导致农民的永久性迁移,但其可以通过部分禀赋因素的改变(如家庭非农业就业人口)解决农地流转中农民永久性迁移的困境。控制因素中,家庭中成员外出就业情况、是否已在城镇购房或建房等指标对农民永久性迁移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有序促进农民的永久性迁移,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应加快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加大政策改革的宣传力度,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关注农民理性决策中预期的风险成本收益,如土地权益、流入地的居住成本等,要解决农民想进来、进得来的问题,更要关注农民住得下、留得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