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三联合探索异常名录联合惩戒制度

11.09.2018  17:21

  2018年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天台共完成列异企业1349家,列异信息3522条,截止目前仍有1022家共2954条记录仍未移出名录。为进一步加强经营业主对于异常名录工作的认识,提高自我规范经营意识,天台县局联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职能部门积极探索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异常名录社会共治效应。
   一是联合地方政府探索惩戒制度。 及时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抄告县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联合地方政府启用信用约束机制,对该类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的经营行为进行一定限制。同时,将企业信用信息情况作为进入工业园区重要考虑因素,对列入异常名录企业进入园区在厂房购置、租金、园区管理费用缴纳等方面的系列优惠政策享受进行限制,一方面倒逼企业及时规范自我,建立良好信用,另一方面也实现对工业园区的优化管理。
   二是联合金融机构探索惩戒制度。 联合金融办、人民银行对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实行金融授信联合惩戒制度,由人民银行下发文件至各大银行对该类企业在银行贷款、非柜面业务办理、账户等级、设置为久悬账户等方面进行限制,有效排查企业金融风险。同时,积极与天猫、京东等知名网商平台合作,通过限制其进入平台、降低网商等级、提高平台使用费等方式对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进行倒逼规范,有效提高平台商户经营总体素质。
   三是联合职能部门探索惩戒制度。 联合农业、经信、发改等职能部门在各自针对企业、农专社优惠政策和奖励的发放、综合等级评定、省市优秀荣誉申请审核等方面对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进行限制。如联合农业部门限制列异对象申报省、市示范农专社称号;联合经信部门对企业绩效评价和奖励政策发放进行审查;联合畜牧部门限制列异企业进入地方生猪屠宰场招投标;联合行政审批部门限制列异企业办理简易注销手续等等。通过多部门联合,形成综合惩戒制度,让列异企业牵一发而动全身,从而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