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须“六要”

13.11.2014  17:58
 本报青岛讯(记者王照重)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网络购物注意“六要”。
  要选择信誉度好、诚信评分高的知名网络商城。
  消费者选择正确的交易对象是避免发生消费纠纷的最重要环节,建议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知名网络商城或大型网络交易平台。
  要注意低价折扣。
  在网络团购中,许多低价折扣都隐藏着猫腻。商家的低价折扣有可能是在提高原价后造成的假象,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前应尽可能多了解市场价格,避免上当。
  要注意卖家信用和消费者的评价。
  卖家信用主要通过交易次数、个人信用度、买家评价来综合评定。一般来说交易次数越多,交易对象越多元化,卖家可信度就越高。如果交易次数虽多,但交易对象单一或较少,消费者的留言多是差评,特别是关于质量和售后服务态度的有较多的差评,这种网店的可信度就较低,消费者在选择购物时要谨慎对待。
  要注意辨别商品真伪,不要被图片、宣传蒙蔽。
  网上销售的商品鱼龙混杂。手表、化妆品、进口商品等高档商品,消费者一般难辨真伪,品牌鉴定较为困难,同时这些商品图片大多是经过技术处理的,消费者极易出现买到假货的现象。
  要注意商品的售后服务。
  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时,消费者在购买前要和卖家确认商品的售后服务,比如是全国联保还是店铺保修,是否收费维修,保修期间来回运费由谁承担,保修范围、时间等。消费者在收货时,要查收或向卖家索要相关凭证,并注意完整保存,包括电子交易单据,以便所购商品出现问题时作为维权凭证。
  当发生网络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及时取证,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机关投诉举报,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工商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要树立起理性、科学、按需购买的网络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