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钱买了假“茅台”,商家也很气愤

03.12.2014  00:13


  消费者杨先生前段时间从分水某烟酒店购买了一箱“贵州茅台酒”,原本趁着现在茅台五粮液这样的高档酒降价了买进一些是件高兴事,可是当他和朋友一起用餐,开启一瓶品尝后,顿时觉得口感有问题,与以往的不大一样,怀疑买到了假冒“茅台酒”,于是立马到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水所举报。

  根据这一举报线索,该所执法人员立马对杨先生购买此箱“贵州茅台”的烟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贵州茅台酒”8箱,货值金额40800元。次日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鉴定,该批“贵州茅台酒”均为假冒产品。

  而此时,该烟酒店的老板也对这个事实表示很“震惊”和气愤,因为这些酒他可都是花正常的价格从桐庐某酒类销售公司的业务员徐某处进的货,他还出具了印有该公司印章的销售单据。

  执法人员随即到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问题就出在徐某身上,徐某虽确为公司销售人员,但其提供给烟酒店老板的“茅台酒”却不是从公司拿的货,而是个人从他处以低价另行购买的假酒后借用公司的销售单据及相应的印章后自行销售,以此赚取差价,牟取暴利。

  经调查,徐某从2013年初始从他处进购假冒“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白酒”40余箱(目前尚在核实中),货值20余万元。先后销售至分水两家烟酒商店,因涉及案值较大,目前该案已移送至公安作进一步处理。
  近年来,桐庐辖区茅台酒、五粮液等高端白酒市场已基本得到有效监管,酒类市场已较为规范,类似销售假冒茅台酒、五粮液的大案已有多年未发生。从该案看来,销售公司的管理漏洞给了不法销售人员钻了空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情况也就出现了,而作为没有鉴定知识的商家出于对销售公司的信任,错误地将销售人员销售的假货作为真货销售,而作为普通大众也缺乏相关的辨别能力,从而纵容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对辖区酒类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有效规范酒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