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工作

14.11.2017  15:28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从本周开展,我省将全面开展2017年“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以及对第一批“无违建县(市、区)”进行“回头看”检查工作。
  今年是我省部署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的第四年。这次考核验收工作将按照《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和《2017年“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对各地今年申报创建的10个“无违建县(市、区)”和26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 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同时还增加了对第一批6个“无违建县(市、区)”开展“回头看”检查。
  全省分3个小组进行考核验收,分别由省建设厅副厅长沈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夏晓鸿、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王飞带队,其中1个组负责“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和“回头看”检查,2个组负责“基本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验收时间从11月初开始,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验收工作,每个县(市、区)的考核验收时间一般为3天,每个“无违建县(市、区)”的“回头看”检查一般为1天。
  考核验收工作将按照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等程序,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形式进行。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6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不少于4个村(社区)进行重点核查,其中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所在地必查。通过对重点区域内乡镇(街道)的样本分析,评估全县(市、区)创建情况。考核验收结束后,各验收小组向省“三改一拆”办提交《考核验收报告》《验收考评表》,向县(市、区)出具《书面反馈意见》。
  到目前,我省已创成“无违建县(市、区)”6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27个、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37个,今年计划新增创建“无违建县(市、区)” 5个,创建“基本无违建县(市、区)” 20个。(省三改一拆办 供稿 编辑 林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