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的公示

14.07.2018  09:15

按照《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要求,现将“中俄新材料与增材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2家通过评审拟认定的2018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7月13日至7月29日。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基地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国际合作处 陈  勇  0571-87054042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段文斐  0571-87056409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

 

 

 

 

 

省科技厅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