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陈述会在杭州召开

15.11.2018  09:52

11月13日,2017年度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陈述会在杭州召开。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  朱先高出席会议。各入围参评县(市、区)政府领导作陈述汇报。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7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活动,并明确要求在全省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为了做好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建设工作,省示范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3月印发《浙江省深入推进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建设10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力争到2020年底成功创建30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在全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浙江样板,推动我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4月,《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建设考核的通知》下发以后,各地反响强烈,热情高涨,纷纷报名参加。依据省级模范县建设的指标标准体系、评分标准,以及申报县(市、区)提交的申报材料,省创建办组织进行了一票否决资格审查和集中评审排序,综合测评排名前12位的县(市、区)入围参加评选陈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