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神卫生条例宣传贯彻启动会在杭召开

29.11.2019  17:50

  本网讯 11月29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在杭召开《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宣传贯彻启动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姒健敏指出,《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精神卫生工作要求的具体立法实践,关系到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继而关系到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发展的大事。把条例实施好,有利于推进我省精神卫生工作法治化进程,有利于依法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有利于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持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饱满的精神面貌。

  姒健敏强调,既要把学习宣传作为条例实施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让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相关人员把握条例,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晓条例;又要以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来检验条例实施的成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协同联动把条例实施好。同时,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大力支持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注重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张平就贯彻执行条例作了表态发言,要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以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努力解决好长期以来制约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不断推动我省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毅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李云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邵中和省级相关部门、团体的有关负责人,部分省级医疗机构、学(协)会代表和相关法律界人士以及部分新闻媒体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