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

22.10.2014  19:31

  浙江检察网杭州9月29日讯 今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http://60 .206 .40 .90)在我省检察机关全面正式上线运行。即日起,全省、市、县(区)三级检察机关通过该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公开包括职务犯罪大要案在内的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等。同时,链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浙江检察网等全省三级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也同步公开相关案件信息。此举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又迈出重要一步。

  据介绍,案件信息公开网开通运行后,检察机关可依案件当事人等特定人员申请提供案件相关信息查询。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时,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获身份审核认证后,即可当场提供查询或申请人自己凭账号登录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随时查询相关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同时,检察机关还可提供异地查询服务。

  除了可以查询案件的程序信息,案件信息公开网以及省检察院官方网站等全省各检察院官方网站上还将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及时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包括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开展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等重要案件信息。

  法律文书的公开也将是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法律文书主要有四类,分别是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最高检确定的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社会公众上网即可查看。

  据介绍,代理案件的律师除了可以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查看案件之外,还可以在这个网上对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提供证据材料、自行收集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以及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务进行预约申请,检察机关依据申请内容及时安排具体时间,做到依法、规范、方便,努力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大的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另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一直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检察机关检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自身公正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推进阳光检察建设,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努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

  “办案越公开,越有公信力。我们将以今天正式运行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尤其是执法办案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