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17.09.2019  15:31

  9月1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和秘书长李火林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提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24日(星期二)上午至9月27日(星期五)上午在杭州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重大自然灾害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六、审议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七、审议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八、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9年重大自然灾害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九、审议《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十、审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草案)》;十一、审议《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十二、审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十三、审议《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十四、审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十五、审议《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十六、审议《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十七、审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十八、审议《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十九、审议《金华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二十、审议《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二十一、审议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拟提交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法规草案,同意将有关人事事项和法规草案按程序提交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关于听取、审议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会议还研究了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若干规定(草案)、关于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质量的若干规定(草案)、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审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组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社会建设专业小组的方案、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工作办法(试行)》。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秘办会议成员,副巡视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