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25.11.2019  11:54

  本网讯 11月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常委会及机关的学习贯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立足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时代变革的新趋势、全省人民的新期盼,对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车俊书记所作的报告、讲话和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我省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文件,对于全省扎实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在学习领会中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围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胜势”这一重大课题,找准人大工作定位,思考谋划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充分发挥人大在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坚持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和落实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保证党在各项工作和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二是要强化高质量立法的引领保障。认真贯彻省委《决定》对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五项”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三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重点,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推动落实各项重点部署任务;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常态化,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发挥人大代表在省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进联络站等活动,提高代表建议内容的高质量和办理的高质量,推动社会治理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地。通过人大代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社会治理,为推进治理现代化汇聚民意基础和群众力量。五是要强化人大基层基础。加强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以及我省治理各项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适时修改人代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统筹谋划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用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载体,抓紧审议通过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为完善基层治理格局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持续深入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引领带动全省人大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履职任务,认真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谋划,精心筹备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序有效实施好春节前常委会及机关各方面工作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应邀列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卫宁和党组成员李学忠、史济锡、李火林出席会议,各专工委分党组和机关党组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