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安监局突出“联、实、统、精” 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更上一台阶

12.07.2018  20:51
  今年以来,慈溪市安监局积极顺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要求,聚焦行政执法主责主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新形势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新作为。截止7月9日,全市安监系统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89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03份、查封(扣押)决定书14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强制执行申请书2份。1至6月份,全市共立案212起、罚款320.72万元、事前罚款金额215.91万元,立案数、罚款总额和事前处罚金额都居宁波第二。“铸安二号”行动期间,共立案123起、事前处罚金额138.31万元,分别居全宁波市第二、第一。   一、突出一个“联”字,形成行政执法最大合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市级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成立了慈溪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每半年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充分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与市法院、政法委、公安、反恐、消防、环保等部门联动,对专业性强、争议较大的案件,提前与市法院进行沟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对涉及多行业领域的案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职能,推动形成安全生产执法合力。此外,在加强部门协作同时,明确由分管行政执法领导协调镇(街道)、公安等部门,指挥靠前,协调在前,确保一线执法不发生意外。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将个人处罚不足2万元,单位不足5万元的行政处罚下放至18个镇(街道),形成执法全域化。通过加强市、镇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沟通,基层执法工作能力得到了普遍加强。今年上半年,镇(街道)作出现场检查记录666(份),责令整改指令书28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27(份),作出行政处罚116起,罚款68.21万元,立案119起。其中,龙山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查找案源,加大对拒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行政执法力度,注重执法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以案说理”实现罚款收缴率“100%”,其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已在镇(街道)树立了典型。另外,市局每月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通报、点评,有力促进了科室、镇(街道)互学、互比、互进。三是加强内部联动。打破科室壁垒,多科室持续联动、衔接,实现执法队伍随机组合,最大限度利用执法人员,解决了“一人请假全科室瘫痪”的执法困境,为建立长效执法机制进行探索。在前期全局执法提供案源的基础上,实现全局办案,形成以大队为主力,各科室主抓专项执法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不同科室、大队间形成了比数量更比质量的风潮。   二、突出一个“实”字,发挥行政执法最大效能。一是执法出实招。一方面,针对全市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小微企业、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实施了专项执法。另一方面,通过检查排查、网格员巡查、奖励举报等途径,扩大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在执法过程中保证行动快、反应快,一接到举报,不管时间地点都及时赶赴现场,保证了违法行为查获率。全市共办结危化、烟花爆竹等案件21件,处罚65.3万元。二是执法有实效。慈溪安监始终以“执法是手段,处罚不是目的”为理念,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提前一个月公布执法对象名单,每次检查前执法人员提前电话告知企业检查内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123”,做好当事人的整改督查员:“1”是在出具整改指令书时,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如何整改、可咨询人员予以一次性说明;“2”是在整改期限到期前,对当事人进行二次提醒,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3”是整改坚守“严、全、实”三字诀,严标准、全覆盖、重落实,达到以执法促整改的效果,真正发挥执法的实际作用。对于上半年度作出处罚的196家企业,执法人员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复查,行政处罚后的罚款收缴也按期完成,从去年半年申请6起法院强制执行减少到今年的1起。企业从前期的不予理睬,到现在听到电话立即自我整改,企业负责人形成了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要被处罚的意识,执法效果初显成效。   三、突出一个“统”字,营造行政执法最优环境。一是将执法重点与上级要求相统一。紧紧围绕宁波市“铸安”系列行动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低小散”块状产业整治提升行动、工业企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问题企业(作坊)、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更加有的放矢。二是将执法手段与监管措施相统筹。在狠抓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不放松。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推进各类安全隐患整治、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三场所三企业、群租厂房等专项整治,发挥基层“一张网”作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强化关键时段安全防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源头监管与行政执法倒逼“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突出一个“精”字,夯实行政执法最牢根基。一是加强培训帮带,做到业务“精通”。建立执法交流群,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对执法业务实现日常化探讨。镇(街道)的每个案子经过市局三重审核,审核中发现的有代表性、有共性的问题,由审核人在交流群中予以点评说明,形成示范案例。镇(街道)在实际办案中遇到的难点、疑惑,都能在交流群中得到及时解答,其他执法人员在查阅信息的过程中,也可以学习优秀经验;在镇(街道)执法委托初期,由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骨干分片区负责督导镇(街道)委托执法,通过集中学习、实地办案,协同办案、一对一帮扶,最终实现安监所独立办案,使镇(街道)对安监行政执法由“惧、推、软”向“敢、争、硬”转变。二是规范执法过程,做到办案“精致”。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详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违法后果的严重性,使得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行政处罚,处罚后按时缴款。事前工作的到位,使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罚款收缴率达到9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案件审查及谈话程序,要求每个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及法制员两次审核、两次谈话,实现行政执法“零瑕疵”;每半年对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实现全系统执法人员交叉评查,逐一对案卷进行点评,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并保证在下次案卷中不再出现同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