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林埭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监管,助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2.11.2018  16:41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环保迅速占领市场,进入千家万户,成为老百姓出行的一种主要交通工具,但日益增多的电动车对交通形成较大的压力,电动车速度快、违章多、管理不完善等造成事故频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平湖市林埭市场监管所依据职责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监管工作。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 与经营户逐一签订《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告知书》、《电动自行车规范经营承诺书》、《电动自行车头盔规范销售告知书》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引导经营户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开展新国标宣传,在新国标的实施前过渡期间,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国标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产品。过渡期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一律执行新国标。
   强化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监管。 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及修理单位,查看其电动自行车进销记录台账以及进货渠道凭证,禁止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禁止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的电动自行车头盔。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安全宣传。 检查人员入店开展专项检查时,提醒消费者购买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及头盔等配件产品,同时向购买消费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醒消费者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戴头盔和粘贴反光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