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18.05.2018  12:50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度“一带一路”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现开始征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 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根据双方重大需求,立足我省先进技术领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关机构合作,在合作对象国共建高水平联合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实施目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依托联合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的联合研究和科技人员的交流与培养,推动我省先进技术和产品走出去,提升合作国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技术水平。申报主体: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如高校、研究机构牵头申报必须是国家或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并有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

2. 联合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主要研究内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的政府部门、技术转移专业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合作,联合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搭建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共同支持双方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对接。实施目标:促进我省和合作对象国在科技服务,尤其是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之间的交流合作,搭建双方企业创新合作需求与对接平台,组织参与系列技术转移对接活动,为促成双方机构更多的双赢合作提供专业支持和相关渠道,同时帮助我省企业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申报主体:企业或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牵头。

3. 联合共建科技或创新园区。主要研究内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的政府、企业或相关机构合作,共同在对方国家建立科技或创新园区,发挥各自优势,创建相关软硬条件。实施目标:加强双方产业和行业间的互动,发挥先进技术的引领辐射作用。帮助我省企业到合作对象国进行先进技术及产品的示范推广及应用,形成、带动和融合相关产业链。申报主体:科技园区或企业牵头。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和管理。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统一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请申请人选择“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评审”,点击“网上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审批系统”,选择个人注册,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将跳转至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111186、85118011、85151402)。申报系统于2018年5月28日开放,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日。各市县科技部门、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2. 纸质申报材料请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寄送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纸质材料接收时间与在线申报时间相同,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及经费概算等附件材料也请一并寄送提交。

3. 关于经费。上述三类项目均要求有自筹经费,科技园、企业或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牵头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5%,高校和研究机构牵头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类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各设区市科技局(委)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2.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院所专项中的条件建设和设备购置类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3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联系人

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洪晨鸣,电话:0571-87055837

纸质材料寄送: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曾用,电话:0571-87987154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 

 

附件:1. 浙江省“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

附件:2. 浙江省“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3. 经费概算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