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锻铸纪检监察“铁军” 护航清廉建设

16.07.2019  09:35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15日电(记者 潘沁文)“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日前,浙江省温州市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党旗、高举右拳,集体重温入党誓词。

  这是温州市纪委监委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系列活动中的一项。开展干部业务“大比武”、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年以来温州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有位、有为、有威、有畏”导向,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多措并举,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铸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开展多元教育活动提升素质能力

  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思想政治教育,发动全员学习,形成自觉学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强化党性锻炼,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史教育进纪检监察机关等活动,在今昔对比、重温历史、警示教育中接受思想洗礼,牢记初心;推进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对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培训、业务比拼,并深化“上挂下派”。

  在以往基础上,今年将警示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头戏”。借助浙江省委、省纪委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的“东风”,温州市委、市纪委迅速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八项行动”,掀起了警示教育活动高潮。

  “开展警示教育,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成长必备的‘防疫针’。”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说。

  温州市纪委监委拍摄了2018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市管领导干部忏悔录,完善了瓯海区、平阳县等地的法纪教育基地,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书面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此外,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挖掘本土廉洁经典故事,创作了《铁御史夤夜斥刺客》等系列文艺作品,举行了“不忘初心清廉前行”主题大型诗歌朗诵活动,打造警示教育“文艺大餐”,做到以文润心,以廉修身。下一阶段还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队伍活力

  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近年来,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立制度权威,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规范完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留置措施、涉案款物管理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重要环节报批程序,加强对执纪执法权力的制约;严格落实省纪委《对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记录和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出台具体办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相继出台温州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十项负面清单”等,严明纪律红线。

  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创新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兼职清理规范、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等专项治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以及有损纪委形象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

  为激发队伍活力,该市纪委调整了内设机构,探索开展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干部的互通交流,实现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常态化开展全员家访和分层分级谈心谈话,组织实施“暖心”工程,对长期在外办案、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的干部进行慰问,探索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辅导,传递组织温暖;开展全国文明机关创建,深化“书香机关”建设,支持群团组织和兴趣小组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强化责任监督体系织成责任网络

  “铁的干部是教育培养出来的,也是管理监督出来的。”方向指出,要健全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个环节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规依纪依法行使。

  温州市纪委常委会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全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对队伍建设作出专题部署,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之间坦诚谈心交心、互相支持配合,对增强队伍凝聚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温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全覆盖签订承诺书,委机关各部室和派驻(出)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把任务落实到每个层级、每名干部,确保“五张清单一张网”(主要领导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处室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机关纪委责任清单、机关干部责任清单,形成一张严密的责任网)全覆盖。部署实施“四查四严”专项行动,对部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进行无预告抽查,开展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为筑牢思想防线,该市纪委监委还开展了“五提升五促进”专项行动,排查建立委机关十大重大风险点和“三张清单”;坚持对全体干部“每周一短信、每节一提醒”,加强经常性监督教育;建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干部出国(境)报备、外出报告、请休假等规定,加大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切实强化干部自律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