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新晋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6.07.2018  19:35

  日前,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的通知》,淳安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淳安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国土绿化、义务植树、森林彩化、公益林保护等生态林业建设,深入开展“最美森林”“最美古树”“最美古道”“最美绿化通道”“最美湿地”等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康美淳安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百姓幸福感不断提升。目前,淳安县有森林面积509万亩,生态公益林249.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391万立方米,是浙江省森林面积和生态公益林面积最大、活立木蓄积量最多的县。《2017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千岛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4.41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Ⅰ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位居全市首位;淳安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3天;淳安县处在非酸雨区,为杭州唯一。(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