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1.03.2017  19:01

  3月15日上午,丽水市市发改委(信用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举行“放心消费在丽水”暨丽水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商场广场宣传活动。
  其中纳爱斯广场举行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放心消费在丽水”活动现场制作宣传板(栏)60余个,集中解答消费者咨询6000余人次,发放新《消法》学习读本、信用政策宣传资料等34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6件,成功调解1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0000多元;大型商场举行的“爱丽水、讲诚信、促消费”-2017年“百城万店讲诚信”宣传周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各类咨询200余起,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0余份,商务部门还与百货大楼签订“诚信兴商”服务承诺书,并开展“放心消费、诚信经营、文明排队守秩序”签名活动。
  市、区信用办、消保委、农业、检验检疫、质监、建设等四十余家单位,律师团、行业协会及莲都区10家本土企业参加了活动。(法规处、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