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户籍少数民族人口首次突破50万

08.02.2018  17:16

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户籍人口数达到508830人,约占全省户籍人口总数的1.02%。其中人口数在一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9个,分别是畲族、壮族、苗族、回族、土家族、满族、布依族、侗族、彝族,其中畲族人口数最多,达到230628人。

从浙江户籍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情况分析,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民族成分较为齐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珞巴族外,我省户籍人口中有54个少数民族,民族成分较为齐全。

二是畲族户籍人口数量最多。畲族作为我省主要世居少数民族,2017年底户籍人口数达到了230628人,占全省少数民族户籍人口数的45.33%,约占全省户籍人口总数4897万人口数的0.47%。

三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十大少数民族在浙均有落户。我国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和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维、回、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撤拉、东乡、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在浙江均有落户,户籍人口总数达到38678人,其中回族人口数为37294人,维吾尔族人口数为1063人。

四是28个人口较少民族中有27个落户浙江。全国人口数少于30万的28个少数民族中,除珞巴族外,在浙江均有落户,人口总数达到4061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浙江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工作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创新发展、精准帮扶和创新管理、精准服务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方面创新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开展精准帮扶。我省围绕“一县十八乡四百民族村”为主的民族地区开展推进精准帮扶,支持内生发展,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支持、项目倾斜等系列措施,着力推动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富起来、民族村寨靓起来、公共服务强起来和传统文化活起来”。另一方面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开展精准服务。我省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六进”、“四微”工作基础上提质扩面,通过社区服务市民化、就业创业便利化,就学就医均等化等主要举措,积极为人才入浙、投资入浙、务工入浙、外嫁入浙等入浙少数民族不同群体提供创新管理、精准服务,打造全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浙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