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23.01.2019  16:13

  保健品市场“骗老坑老”“骗病坑病”现象,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扰乱了市场秩序。2017年7月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依法加大了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整治以来,全省共侦办涉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26起,刑事打击2289人,罚没款1.36亿元,保健品市场欺诈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有一些不法企业、商家,受高额经济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千方百计逃避监管,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虚假标识、虚高价格、会销传销等各种欺诈手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成为其主要欺诈对象,人民群众反响十分强烈。

  为进一步净化我省保健品市场消费环境,全面整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保健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省委政法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等七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2019年1月-6月)的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我省打击保健品市场欺诈营销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此次整治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聚焦我省保健品市场非法添加、虚假标识、非法营销,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乱象,重点整治宣传能预防治疗疾病的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医疗器械等产品。特别是无科学依据的声称保健治疗功能功效产品,如宣传宣称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抗动脉粥样硬化、预防脑溢血、脑血栓、治疗脂肪肝、肝硬化、预防老年痴呆、降低血液黏度、预防或治疗糖尿病、治疗白内障、延年益寿等。其中以中老年人、病人为推销对象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品种。

  二是重点紧盯保健品非法销售人员经常出没的地方,比如大中型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等重点区域;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提供网络经营、会销经营等第三方平台。

  三是重点查处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咨询、免费旅游体验、免费体检义诊等形式进行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标识标签)和欺诈销售(非法添加、虚高价格)行为,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为载体的非法营销。如以“会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以及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特殊治疗功能疗效的保健产品。

  保健品市场乱象产品多、场所杂,违法违规手段形式多样,且欺诈行为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交叉性和顽固性,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对我们监管部门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整治工作,首次联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为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提供保障。目标就是合监管之力,张全省之网,持续深入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以除欺诈之害,解人民之痛。

  这项工作已纳入今年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过程性指标,省平安办将通过平安浙江APP、平安鼎微信公众号等民意调查问卷来评估考核各地整治工作成效,也欢迎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电话等渠道,投诉举报保健品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相关部门将一查到底,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