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税:推进风险管理常态化 提高税户税法遵从度

29.03.2015  14:33

浙江税务》2015年第2期 黄益朝

 

  税收风险管理是以管控纳税人遵从风险为导向,善待自愿遵从的纳税人,将执法措施重点落在不遵从的纳税人身上,通过整体地、系统地、科学地配置各类征管资源,对税收遵从风险进行分析、分类、排序和应对,使遵从风险降低到最小,最大化地减少税收流失,缩小遵从缺口,有效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不断提升。

  近年来,浙江地税将税收风险管理作为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破解新难题的路径选择,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创新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2014 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推送风险应对纳税人32.6 万户,确认有风险纳税人24.1 万户,追征税费收入61.9 亿元。

扎口:提高应对质效

2014 年3 月,由省地税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市县地税局10 多名业务骨干组成的风险管理工作团队,按照自上而下的“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工作流程要求,依托《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对相关处室提交的风险管理项目统一进行风险识别、数据校验、对象筛选等工作,研究提出2014 年省局统一的风险管理计划。

  为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次应对,减轻基层应对压力,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省地税局要求风险应对任务实行扎口管理。各级风险应对任务要由各级地税局风控办统一接收、汇总,统一布置、扎口推送;对同一纳税人不同风险指标、不同层级中分析识别的涉税风险,在风险应对任务推送前要按户进行归集。

  在前期集中分析的基础上,省地税局于当年5 月下发《关于做好2014 年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开展2014 年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这是一场“硬仗”:推送建筑业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比对异常、房地产业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比对异常、个人股权转让信息比对异常、营业资金账簿印花税比对异常等9 个风险管理项目,涉及2611 户纳税人、2674 个风险点。经各地风险应对确认风险点1405 个,另发现省局推送范围外风险点78 个,风险识别确认率52.5%,追征税费11 亿元。此外,个体纳税人1 项风险指标3023 户次,经风险应对后共调整定额1111 户次,其中调高定额1047 户次、1942 万元;调低定额64 户次、127 万元。另一方面选取风险较大的133 户企业作为省局重点纳税评估对象。先由各市、县(市、区)局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根据各地纳税评估情况,省局选取部分评估对象进行复核评估。经企业自评、各地评估、省局复核后,共追征税费4.4 亿元。

  各地在做好省地税局统一推送风险任务应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照省地税局风险指标口径或自行选取风险指标进行风险识别、应对。如杭州市地税局开展企业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核查工作,入库税款近2 亿元,并在市本级开展“旅游业营业税差额计税异常”、“付汇信息与申报信息比对”等风险推送13 批次,查补税款滞纳金1.6 亿元;湖州市地税局开展对历年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涉税风险的专项风险应对,入库税款6852 万元。衢州市地税局结合实际,将省局“营业资金账簿印花税比对异常”风险特征扩大风险纳税人的范围,入库税款1542.5 万元。同时,各地按省局要求,开展金融租赁服务、财务公司等部分金融业以及建筑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专项纳税评估。

制度:确保有章可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省地税局早于2011 年2 月研究出台了《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源监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2012 年3 月,又制定出台了《浙江地税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指引》,明确了风险特征管理、风险集合建立、风险识别、人工修正、风险发布、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建立了“征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的部门互动工作机制;将税收风险分为四个等级进行应对,基层单位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通过纳税提醒、纳税辅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方式应对,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首先用于高风险纳税人。2014 年10 月,省地税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工作任务等8 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为切实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组织领导,2014 年省地税局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年度计划、风险管理年度报告以及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统一布置下达省级各项风险应对任务。

协作:拓展信息来源

  2013 年9 月底,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地服务浙江社会经济发展,省地税局与省工商局签署了《浙江省地税工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协作备忘录》。按照《备忘录》要求,省地税局与省工商局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信息共享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协同、股权变更登记管理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协作;充分利用和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工商地税信息的实时交互和共享, 加强和推进两部门的业务协同;进一步建立健全双方“重要事项会商、日常工作联系”的协作机制。

第三方涉税信息是指独立存在于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外的,反映纳税人涉税情况的外部数据信息,是“信息管税”的重要基础。在省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省地税局的积极推动下,2013 年12 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分工、紧密配合、高效运作的涉税信息传递与交换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府相关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意见》还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16 个部门38 项涉税信息传递项目内容、传递周期、传递层级等具体内容。为此,省地税局领导分别带队逐一走访相关部门并签署合作协议,积极主动做好对接工作,相关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省地税局已与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和省国土厅等16 个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职责义务,初步建立了分级分类取得信息、利用信息的分工协作机制。

平台:强化技术支撑

  技术是支撑。深度融合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以数据管理、风险管理程序管理为主要功能模块,覆盖各级各部门应用的一体化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支持平台,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2011 年,省地税局在省级数据大集中系统《税友龙版》中就专门搭建了集税收风险集中分析、识别排序、分类应对、反馈修正等功能于一体的风险管理子系统。2014 年,在总结各地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省地税局集中编写《税友龙版》风险管理子系统的升级优化需求,把“风险任务建立—风险识别—风险推送—绩效评价”的闭环管理全过程纳入信息系统。在系统中,省地税局建立了以营业税为主体税种的建筑、房地产、餐饮、广告、旅游、租赁、住宿等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并据此建立了行业风险指标体系。

  各地也在依托《税友龙版》的基础上积极优化技术支撑。如杭州市地税局通过“风险管理辅助平台”,实现12366 自动语音催报催缴功能, 加强未申报催报绩效管理;温州市地税局在“温州地税风险管理系统”中内置风险指标库、风险计划管理、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管理、绩效评价反馈等五个功能模块;嘉兴市地税局、舟山市地税局通过第三方涉税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开展有关风险任务推送;台州市地税局的“税友龙版深化应用平台”,强化纳税人基础数据异常比对,提高数据质量,为风险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省地税局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涉税信息的实时交互和共享,加强和推进部门间的业务协同。目前《浙江地税工商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地税质监信息共享平台》和《浙江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等实时共享系统均已正式上线应用。

  今年的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税收征管规范为依托、 信息化为支撑的征管改革,立足重点行业、企业、税种和地区,认真查找征管工作中的异常点和薄弱点,切实堵漏增收。”下一步,浙江地税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管理、完善制度,着力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优化税收治理环境,努力促进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