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积极探索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0.01.2017  13:06

  一是启动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区食安办、农林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与金融机构签订《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经营者及食品生产个体经营户等六类实施主体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系统和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作为金融机构授信的重要参考,实施联合惩戒。首次将食品安全与金融信贷挂钩,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二是实施企业消防安全信用合作共建。人行洞头支行与洞头区公安消防分局签订《社会信用合作共建协议》,分别将消防监管信息和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和消防日常监督,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成果应用,促进社会信用合作共建。通过双方信用合作共建,实现消防安全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有效结合,促进消防社会化和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进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重视消防安全,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三信”评定,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13000余户,基本实现经营农户全覆盖。洞头区内3个村、1个街道分获首批省级信用村(社区)、省级信用乡(镇、街道)称号;省、市级信用村、信用乡镇占比居全市各县(市)第一。制定发布《关于加强信用评定成果应用的通知》,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信用评定成果在信贷业务中的应用,全区农户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居全市前列,信用惠农成效显著。率全省之先在文明系统道德示范村建设中应用“三信”评定成果。

  四是构建企业信用体系。以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机制和信用公示平台建设为入手,全面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将全区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全区已有1476家企业、4521家个体户,1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目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96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9家。

  五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信用建设。对全区2015年度1934家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相关情况进行书面审查、检查、联审,并对其中434家用人单位分别作出A、B、C信用定级,对1491家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验讫通过,9家因2015年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被曝光。

  六是探索消费领域信用建设。紧紧围绕消费领域工作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把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与商业发展进行全盘考虑,推动区信用建设工作发展,初步形成渠道畅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洞头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