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族村三年内要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薄弱状况

18.09.2017  17:10

浙江全省共有443个少数民族行政村,其中畲族村437个,回族村6个。总户数为115042户,其中少数民族44255户,总人口为353394人,其中少数民族141686人。2016年浙江省民族村集体经济最高的民族村达989.7万元,有69个民族村达100万元以上,293个村为10至99万元,82个村为集体经济为个位数的薄弱村或是集体经济空白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比例为20%左右。

为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工作,浙江省今年正式启动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3年脱困计划。根据计划,2016年浙江发达地区有望消除全部薄弱村,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29个县(原欠发达县)消除1/3薄弱村,其他县消除一半;而未来3年内,年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在浙江,将全部退出历史舞台。

相较于过去,此次浙江省对村集体造血功能也作出了具体要求,把村里的经营性收入也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来说,就是到2019年底,全省全面消除薄弱村;经济发达县所有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6+3”县(即26个加快发展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60%。

给红包更要给锦囊。从今年起,省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不少于1.2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26+3”县集中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快消除薄弱村。在帮助薄弱村“摘帽”的过程中,政府财政除了要给一些“红包”,更重要的是给路子、给锦囊,提高薄弱村的“造血功能”。通过“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各地农村面貌大大改善,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资源优势。在消除薄弱村的过程中,尤其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速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浙江省一些地方通过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与现代农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开展土地规模流转,引入现代农业项目,提供基础设施使用有偿服务;还有些地方依托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旅游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

浙江将组织实施强村富民工程,通过资产盘活、资源挖潜、异地购建、联合开发、服务创收等途径,分类推进薄弱村转化。具体举措包括:整合现有扶持新农村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项目;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的投入机制;加大结对帮扶、用地保障、税费优惠等力度;建立完善农村信贷授信、抵押和担保机制等。

让人才和资金进村来。在农村,往往一个或几个能人就能带活一个村集体。为此,浙江省还强调要多举措培养经营队伍——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经依法选举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强化党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对薄弱村全面派驻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一直以来,收入低、担子重是影响村干部发展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为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此次行动还提出要实施经营管理绩效与经营者收入挂钩,“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村干部报酬补贴制度。同时,稳定村级财会人员队伍,按规定配齐配强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落实其基本工资报酬和待遇保障。给村里配上了能人,还要避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为此,浙江省还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薄弱村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更重要的是,县级财政还要整合现有扶持新农村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

浙江民宗部门在指导各地工作中,要求抓住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民族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国家长治久安和振兴中华民族的战略高度,自觉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大团结,决不能因为我省少数民族数量比较少而放松民族工作,也决不能因为我省民族经济发展有明显进步而忽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继续坚持和完善挂钩扶持制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地区,加大力度扶持民族乡村发展,为民族乡村办实事,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