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召开机关换届选举党员大会

26.07.2016  15:01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7月25日,浙江省检察院召开机关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检察院第七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上,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金连山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省检察院机关党委的工作情况,认为机关党委在省直机关工委正确领导下,在院党组的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省检察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保证省检察院机关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报告对下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提出了建议,指出要突出党员忠诚教育,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推进组织建设;强化监督问责,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积极营造团结和谐、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在会上作讲话,对省检察院上届机关党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代表院党组,向上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为机关党建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机关党建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来抓。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内在要求。机关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化“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清醒地认识并自觉肩负起这样一个重要的政治责任。

  坚定理想信念,打造绝对忠诚可靠的检察机关党员队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员干部抵御各种攻击、抵御各种不良思想和诱惑侵袭,始终保持定力的根本。要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契机,把思想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从解决方向问题和根本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忠诚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等问题,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

  突出强基固本,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承担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的重要责任。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决定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决定了整个机关的战斗力。因此,我们必须要把支部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机关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紧贴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从而保障和推进省检察院机关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加强作风建设,检察队伍守纪守规良好形象。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省院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反弹回潮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钻空子”心态,及时掌握新情况、及时跟进施策,一抓到底,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无处遁形。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研究和探索党建工作自身规律和特点,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努力把新思想、新知识、新手段、新载体运用于党的建设工作中,做到在党员管理上突出科学性,在活动方式上突出多样性,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实效性,在创新机制上突出长效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其中金连山为机关党委书记、徐晓红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程建华为机关党委副书记,沈雪中等6人为机关党委委员;程建华为机关党委纪委书记、张柏高为机关党委纪委副书记,池玉霞等3人为机关党委纪委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名单需报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纪工委批准同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