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听取省高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03.08.2018  03:40

  本网讯  7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和有关负责同志,听取了省高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省高院院长李占国主要汇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司法公正、为民司法,坚持对人民群众的“三项承诺”,强化服务大局的工作力度,加强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做好强化办案质量、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严治党、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梁黎明指出,上半年,全省法院讲政治、顾大局、善谋划、讲担当,在加强法院自身机构改革、重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规范化举措、推进信息化工作、增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开局良好,值得肯定。

  梁黎明强调,下阶段要继续按照既定目标,狠抓落实,着重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鲜明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法治浙江建设提出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要整合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好队伍,提升履职水平,提供更多司法保障。三是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工作。要围绕改革开放、转型升级等任务,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处理好企业破产、经济纠纷等案件,努力解决执行难等问题,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三项承诺”方面持续发力。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职业道德,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最终让各个社会层面满意。五是关注基层基础,发挥基层法院就地化解矛盾作用。学习领会“枫桥经验”,让基层法院积极发挥调解、审判功能,定纷止争,使纠纷化解在基层。六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互动与合作。既要贯彻人大对法院工作依法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又要在具体工作中互通有无,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宋建勋,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张国强,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马以、副主任委员戴震华,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臧平、内司工委副主任郑军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