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动乡村有效治理

01.03.2018  13:01

  “我会自觉带头遵守文明餐桌相关规定,明确自身作风和立场……”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周,桐乡市崇福镇上莫村村民姚掌根作为村里的18名文明餐桌评判团成员之一,与大伙儿一起庄严宣誓。为了整治农村酒席奢靡之风,当地在“自治”上做起了文章。一本聘书、一纸承诺,村民自我监督的热情迅速被调动起来,厉行节约的文明乡风悄然在村里兴起,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村民的生活。

  乡村治理如果靠政府“大包大揽”,肯定管不过来。2013年,桐乡率先探索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推行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做到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三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不能分开。”桐乡市委主要负责人说,“自治为本、法治为要、德治为基”是桐乡对“三治”的总结,作为社会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三治”已在当地的乡村治理中被广泛应用。

  高桥镇党委副书记徐晓叶说,如今每个村都有一个道德评判团,成员由村民推举,再由村民代表大会公开选举产生。越丰村有户人家搬进新房后,不愿拆除原来的过渡房,村委会多次相劝无效后,将此事告知道德评判团,评判团成员和村委会代表轮番到该村民家游说,终于规劝村民自行拆除违建。

  倡导乡贤文化的桐乡,把推广乡贤参事会作为自治手段之一。2017年下半年,在桐乡市委的倡导下,各镇村的乡贤参事会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社会组织陆续诞生,并参与村内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目前,桐乡已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个;所有村、社区均成立百姓议事会;设立专职网格管理员591名,每年处置各类信息达20余万件;组建100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触角从机关延伸到学校、企业、市场、田间地头;建立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组织,道德模范评选常态化,以评立德,推送群众自己选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