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成县采取标准化管理模式 扎实推进乡镇民宗所规范化建设

20.11.2017  15:36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改变乡镇民宗工作薄弱局面,延伸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手臂,夯实民宗工作基础,文成县高度重视,采取标准化管理举措,积极推进乡镇民宗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机构编制标准化。2016年8月31日,文成县率全市之先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并落实专兼职民宗员48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其余民宗工作人员由乡镇内部调剂。要求民宗所配备3-5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12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乡镇专职人员不少于1-2名,兼职人员需职责分工明确。民宗所所长需经乡镇正式发文任命(可由乡镇综合治理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其职务任免应同时抄送县民宗部门。

二是办公设施标准化。要求各乡镇民宗所配备基本硬件设备设施,做到“六有”:有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满足需要的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图书资料;有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条件;有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照像机等设备,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制度建设标准化。明确要求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台账资料管理制度,并建立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规范化建设量化标准,提出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等五个大方面19项内容来进行量化考核,做到用制度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四是队伍建设标准化。县民宗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规定民宗所工作人员每年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少于40课时,村居(社区)、场所工作联络员每年集中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天。通过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乡镇民宗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民宗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五是业务范围标准化。重点明确民宗所的业务工作,准确掌握民族宗教基本数据,建立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一场所一档案一策略”和重点人员“一人一档一策”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乱建滥建场所进行有效制止,促使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大力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六进”工作。开展“三人驻堂”系统性工作,落实“四包”责任。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治、编号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