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查获新《反法》实施后首起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

08.02.2018  18:02

  “放心商家”、“特约经销商”、“区域总代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常常会看到商家店内悬挂的一个个“牌匾”,乃至于被晃花了眼,认为既然是“放心”、“特约”,自然比其他商家更靠谱,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消费选择。然而,这些“牌匾”的真实性如何?近日,苍南县局查获了一起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给广大消费者提了个醒。
  在1月31日开始的酒类专项检查整治中,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酒类销售店铺实施检查,在对其中一家烟酒行实施检查时,该店内悬挂的两个牌匾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其中一块牌匾印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MOUTAI”标识并写有授予该烟酒行“龙港区域茅台特约经销商”,而另一块牌匾上印有“五粮液”标识,并写有授予该烟酒行“温州地区放心酒行”,乍看起来会使人认为是茅台及五粮液酒厂向其颁发的。但是经执法人员询问,这两块牌匾系店家自行委托制作,茅台及五粮液酒厂均不知情。
  店家的该行为使用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其与茅台及五粮液酒厂存在特定联系,已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中。这也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苍南县查获的首起违反《反法》的案件,体现了市监部门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