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杭州要打造一批品质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有了新动作!

31.07.2019  09:07

杭州发布  资料/市住保房管局

市住保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于8月8日起施行。都有哪些亮点?对我们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年底,建立健全“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有序、业主和谐自管”的杭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并以“美好家园”为创建目标,打造出一批体现杭州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具备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品质住宅小区。

根据“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新导向”的要求,《行动计划》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打造品质住宅小区、规范物业服务、加强业委会监督等重点工作任务。

试点建设“美好家园”小区

杭州将统筹市级各部门对住宅小区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考评标准形成合力,针对治安、消防、电梯、绿化以及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运行等情况,制定建设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区确定为“美好家园”。

2019—2020年,各区、县(市)分别建设3—10个“美好家园”小区;2021年各区、县(市)分别建设“美好家园”小区不少于30个。

除此之外,还将对各地创建“美好家园”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并在开展基层治理相关测评考核时作为相应依据。

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或影响信用

业主委员会对于维护小区业主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运作有着重要作用。

根据《行动计划》,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提高业主自管能力。首先要把好业委会“人选”关。进一步提高新组建或新换届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比例,原则上党员比例要达到50%以上,最低不少于30%。已有3名以上党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党支部。

另外,要完善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探索住宅小区经营性收益的信息公示和监督管理模式,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杭州已经推出第一批试点小区,名单如下↓↓

更多详情点击《名单来了!第一批试点小区确定!杭州物业经营性收支开始公示,这里可查》。

杭州还将实施小区业主信用管理措施,业主如果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将记入信用平台直接影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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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住保房管局        编辑:高婷婷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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