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浙江杭州萧山实行地价集体会审制度

11.02.2018  18:22

  为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制定了经营性用地地价集体会审制度,对会审范围、地价确定、会审程序、会审规则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萧山区明确,集体会审包括初审和会审两个程序。地价集体初审程序包括主办业务科室介绍项目地价委托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介绍项目地价评估情况、集体初审成员对项目估价结果进行初审等;主办业务科室根据初审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萧山区规定,招拍挂出让地块起价(底价)、复核验收超容积率或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的土地评估价格,应实行集体会审。其中,招拍挂出让地块起价(底价)由主办业务科室按估价机构提供的估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会审后提交区土地审批联席会议确定;协议出让(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复核验收前)补缴出让金,经集体初审后提出建议价格报局长办公会议会审后提交区经营性用地联席会议确定;复核验收项目涉及超容积率或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其他需要地价集体会审的土地评估价格,经集体初审后提出建议价格报局长办公会议会审后确定。

  据了解,萧山区将进一步完善地价评估体系,推进评估专家库建设,实现社会各界的依法监督,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2018年2月11日《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