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一发布企业信用红黑名单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8.07.2016  13:06

  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意见》指出,要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意见》指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意见》和《杭州市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规范杭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动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修改完善了《杭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市直各部门根据职能,制定了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和发布办法,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先期进行了发布。市发改委(市信用办)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红黑名单,对全市产生的红黑名单企业进行统一发布,本次共有市统计局(586家)、市旅委(1家)、市文广新局(125家)、市卫计委(109家)、市民政局(3家)、市残联(152家)等6个部门(合计976家)信用红名单企业;市国税局(6家)、市安监局(49家)、市农业局(2家)、市文广新局(20家)、市卫计委(7家)、市公安局(178家)、市民政局(8家)等7个部门(合计270家)信用黑名单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在“信用杭州”网站和“信用杭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对于列入守信“红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将树立为诚信典型,向社会大力推介,联合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将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优先予以批准并加快办理;将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加大扶持力度;将优化行政监管安排,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等。
  对于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将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核准或审批企业新增项目,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撤销其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等。